商務部網(wǎng)站 2026-05-02 19:45:23
5月2日,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》及其實施規(guī)定、《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》(以下稱《阻斷辦法》)等相關規(guī)定,《阻斷辦法》工作機制針對美國以參與伊朗石油交易為由對恒力石化(大連)煉化有限公司等企業(yè)采取的列入“特別指定國民清單”(SDN清單)、實施凍結資產(chǎn)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,依法開展綜合評估,確認美國對上述企業(yè)的制裁措施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。
為維護國家主權、安全、發(fā)展利益,保護中國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商務部根據(jù)《阻斷辦法》第二條、第四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和工作機制的決定,發(fā)布禁令如下:
不得承認、不得執(zhí)行、不得遵守美國依據(jù)第13902號行政令、第13846號行政令等規(guī)定,以參與伊朗石油交易為由,對恒力石化(大連)煉化有限公司、山東壽光魯清石化有限公司、山東金誠石化集團有限公司、河北鑫?;ぜ瘓F有限公司和山東勝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“特別指定國民清單”、實施凍結資產(chǎn)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。
本禁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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